2005年3月2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平安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6起恶性命案 4起由小纠纷酿成
奚彬

  据新华社 “小口角”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“大惨剧”。今年前2个月,江苏省共发生一次杀死2人以上的恶性命案6起,其中有4起是由民间纠纷引发。1月23日,江苏省泰兴市发生一起一次杀死3人的恶性案件。犯罪嫌疑人黄某2003年做装潢生意时与印某发生债务纠纷,后来印某逼着黄某还清了欠款。2004年以来,黄某的生意很不顺利,他将责任归咎于印某,产生杀人歹念。
  1月23日晚,他窜至印某的铝材店,持刀将印某的女儿、外孙及内侄等3人杀死。现在,黄某已被抓获归案。
  2月25日下午,江苏省灌云县杨集镇团结村村民孙某、吴某与陶某等人赌博,吴某因赌资问题与陶某发生冲突,继而发生扭打。扭打中,孙某突然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中陶某胸口,致使陶某当场死亡。
  针对大量民间矛盾激化引发刑事案件的问题,江苏省已经在全省构建起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,着力将矛盾排查在萌芽状态、排解在激化之前。但是,一些突发的“民转刑”案件仍然无法完全防止。江苏警方提醒说,要防止小纠纷酿成大惨剧,还需要广大群众在遇到矛盾纠纷、发生冲突时,克制自己的情绪,尽可能地相互体谅,达成和解。达不成和解也应依法解决,切不可鲁莽行事大动干戈,甚至违法犯罪。(奚彬)